2020年底煤炭产能过剩有望解决

日期:2019-05-24  作者:中国电力报

“煤炭在一次能源产量中的占比从2015年的78.2%下降至2018年的69.7%左右,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从2015年的68.1%下降至2018年的59.0%,煤炭在能源生产及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逐年降低。”近日,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发布《中国煤炭行业“十三五”煤控中期评估及后期展望》执行报告指出,“十三五”前半期,我国煤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报告分析,“十三五”后期,煤炭产量及消费量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逐渐降低。

“十三五”前中期煤控成果显著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是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十三五”以来,我国持续推进煤控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报告指出,在科学产能方面,“十三五”前中期,随着煤炭落后产能不断淘汰,优质产能不断释放,全国煤炭企业安全指标、高效指标、绿色指标均呈现一定的增幅且高于煤控情景,科学产能占比及科学产能平均得分也逐年增高且均高于煤控情景。

从煤炭产量来看,2016~2017年煤炭产量明显压缩,煤炭产量未超过煤控情景产量,完成了煤控情景指标。2018年煤炭产量受开发布局集中、优质产能释放、下游消费增长的拉动,原煤产量首次超过煤控情景。

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十三五”前中期,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极大进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快速下降,2018年煤炭行业百万吨死亡率已经达到世界产煤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整体而言,煤控项目在‘十三五’中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煤炭在能源生产及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逐年下降,煤炭科学产能比例及得分逐年提高,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战略规划院院长吴立新表示。

正确处理控制总量和保障供应的关系

针对煤炭行业“十三五”后期的发展形势,报告分析煤炭产业布局将进一步西移,产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产能结构优化将成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主基调。

吴立新认为,到2020年,三省区煤炭产量将占全国产量的70%左右,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当前,煤炭行业去产能由以“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吴立新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将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在煤炭总产能规模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产能进行优化。既需要积极退出落后产能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同时也需要依托煤炭行业市场化“去产能”机制,遵循市场化原则,释放先进优势产能满足市场要求,稳定煤炭市场,进一步保障我国经济的中高速高质量发展。

报告在国家能源局2018年第10号公告的基础上,结合2016~2018年煤炭行业实际去产能量和现有煤矿组成结构,预计2019~2020年,煤炭行业仍将有1.8亿吨左右的去产能空间。结合各地区实际煤矿组成结构、各地区去产能标准以及保障区域煤炭供应的需求,预计到2020年,全国煤炭产量将处于平台波动期。

报告预计,到2020年末,我国生产、建设煤矿总产能为45亿~47亿吨左右,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行业产能利用率超过75%,产能过剩问题基本解决。届时煤矿数目将进一步减少到5000处左右,生产能力达到5000万吨/年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总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44%左右,其煤矿数目仅占全国煤矿数目的15%左右,行业生产集中度大幅度提高,行业结构得到合理优化。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以来,煤炭行业效益有所提升,煤炭行业形势也有所改变。”吴立新表示,但也需要注意的是,既要在生产上控制总量,又要在区域上保障供应,正确处理控制总量和保障供应的关系。

煤炭生产需考虑应对需求下行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建议,煤炭生产需考虑应对煤炭需求下行风险。在外部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及碳排放强度等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的条件下,在可再生能源及核电等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替代作用增强的情况下,能源消费及生产结构进一步改变,“十三五”后半期,煤炭消费上涨趋势或将收窄,甚至存在下降的可能性。现今煤炭优质产能释放、运输通道改善,将导致煤炭产能过剩成为常态,煤炭行业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峻的问题。报告指出,煤炭企业、行业对煤炭产量下行情景应提出战略规划。对于煤炭企业而言,首先,在现如今行业平稳发展的情况下,煤炭企业应积极探索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促进煤炭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如煤电、煤焦、煤化、煤钢等一体化,形成产业效应,促进企业“强健体魄”,提高煤炭企业抗风险能力。第二,煤炭企业积极寻找内部优势,强化突出企业优势板块,在企业内部形成煤基相关多元化新产业,创造多个企业赢利点。第三,煤炭企业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减小转型代价,根据企业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及地域优势,探索横向产业布局,适时及时进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

对于现阶段煤炭行业而言,为应对下行的可能性,报告建议进行以下两方面尝试。一是针对各区域煤矿特点,充分考虑其可采资源储量、服务年限和生产能力,研究制定过剩落后产能退出体系,科学制定退出标准,更具针对性地退出相对落后产能。二是研究制定煤矿污染、效率和煤质等指标综合评价体系。根据综合评价体系,对存在相应问题、达到退出标准、但有改进潜力的煤矿,进行暂时关停处理并督促煤矿进行改进,改进后方可进行生产;对于问题严重、效率低下、煤质较差且无进一步改进潜力的煤矿,严格实施关停和退出,减少低效劣质煤矿产能。